法案參院今天通過,明後天退回眾議院討論,估計通過的可能性較大,川普已放言會馬上簽字。
爭議最大的是個人交的州稅和地方稅對需交聯邦稅的影響,民主黨認為是劫貧濟富,共和黨認為是提高有錢人,特別是老板的積極性,有利擴大生產。
根據我的理解,談一下細節,不對之處希望指正。一個新法出來,需要慢慢消化。
首先,如果每年報稅是采用政府給出的標準扣減額,新法對這些人幾乎沒有影響。用標準扣減報稅的人不少,窮人富人哪個多?
如果用逐項疊加得到扣減額,當然一定是超過標準扣減額,報稅才合算。
原來規定,州稅和地方稅(主要是地稅),交的比較多的話,可以從收入中減去1萬元,這樣聯邦稅就可以少交一點。新法規定可以減去最多4萬。顯然,州稅和地稅交的多的,富人為多。能把州稅和地稅交到超過4萬的是富人,還要給他們減稅,民主黨堅決反對。給富人減稅是原罪。
結論,
標準扣減的,睡覺,不關您的事。
州稅加地稅不多的,比如2萬,優惠有限,可以考慮逐項扣減報稅。要和會計師討論具體操作。州稅稅率低,地產稅低的地方,優惠有限。
加州紐約州較有可能達到4萬或以上的富人,應是最大收益者,但要高收入,起碼年收入50萬,大房子地稅高才行。所以州稅低的,房產稅低的州,好處不多。
不知道為何加州紐約州的參議員會一致反對這個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