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案例:
1)搞運輸的,自己有卡車,一直遲交房租,後來說卡車被偷,不付房租,最後被驅趕。
2)搞繪圖設計之類的,經常遲交房租,總說等顧客付賬。我逼急了就給假支票。最後欠了一個月房租,走人。
3)section 8, 在家裏開發廊(後來發現), 經常遲交房租。驅逐令下達後,自行搬走。
4)最近發生的。國人夫婦,開什麽垃圾處理之類的店。自稱店被燒,不付房租。三天通知後,自行搬走,欠一個多月房租。
記不起來以前有沒有自雇房客是理想的。
需要指出,這些多數是很早以前發生的。有的是PM找的,有的是自己找的的。多數不知信用分數,估計好不了。
現在隻有一家是自雇的,開發廊,看了流水賬,收入的確不錯。關鍵是信用分數高,750
不管自顧還是被雇,都有可能出問題,隻不過幾率高低罷了。信用分數高才是硬道理。近幾年我把信用分數放在不可替代的位置,基本都在700以上,按時付房租,太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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