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捐款,替人家算該捐多少。好像人家有錢就是有罪一樣。 美國社會,富人們確實做大量捐款,但是窮人也捐款,10塊20塊,為了自己認為正確的事而捐。
我本人一開始是捐錢,後來在義工組織裏擔任了職務,走街串鄉。發現美國老百姓真是很熱心,有愛心。我發現捐錢是最容易的事了,募捐才更難一些,要把自己認為對的cause說給別人聽。我在捐錢的基礎上又加上了募捐的工作。
當你發現了各種社會問題是如何造成的,就會對政治更加關心,希望能夠促進改變。我兩年前剛來這個壇子時,特別吃驚大地主們不關心自己所處的政治環境。其實這就是個入鄉隨俗的問題。我們人已在美國了,我們每個人都可以發出個聲音了,自己有多大影響力就發出多大力量。
關心社會,不僅僅是富人大佬們的責任,小人物小百姓們也一樣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