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我算了一下樓下”買借死“理論的數據,並且和賣股票取現金用做了一下比較

結論還挺有意思的。

計算的假設條件是

全部資產在SPY;SPY年平均回報率 10.9%;LOC 借貸年平均利率7.5%,LTV 50%; 每年借貸的金額按年通脹率3.5%上升;LOC隻付利息不還本金且利息也從LOC借貸(買借死,從來不還本金);假如賣股票用交稅後所得做生活費用effective tax rate 是25%

結論:

1)本金必須相當大,LOC借貸金額必須低於本金的6%

2)在LOC借貸額等於本金6%的時候,第13年到22年會是最危險的十年,這20年內如果SPY有超過一次大於20%的回調就可能觸發強平。

3)得有相當大的心髒容得下幾十年後複利增長的幾千萬的貸款額和每年上百萬的貸款利息,付出的利息是你用於自己生活享樂金額的數倍,比如你可能一年要借1.1米,其中30萬是生活用80萬是LOC利息,隨著年數增長還會變成一年借2.5米,自己用半米兩米是利息。我不清楚有多少人能在實際生活中容忍這樣的數據。

4)如果真有大心髒做到隻借不還(本金)的話,買借死確實比賣股票好。同樣提取相當於本金6%用於生活費的話,因為要交賣股票的所得稅,實際就需要賣掉7.5%的股票。即使沒有大跌,在30年後本金就會全部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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