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正在為這事發愁呢。

 很多年前父母寫了遺囑但沒有公證, 還用的我的舊護照的號碼。老爸身體不太好,前兩天說現在要把電梯房過戶給我, 但我又不能馬上就賣,  他們還要住。過戶後若幹年之後再賣,美國這邊的稅該如何算?如果不過戶,以後會多麽的麻煩?我爸那邊還有一個姐姐和弟弟在。馬上回國,但來不及辦各類翻譯件,過戶這次肯定辦不了,是不是該去重新弄一份遺囑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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