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1958年左右, 好多公司聯合造房,是聯排房子, 賣給員工。我父親買了, 用了互助金

相當於現在的貸款, 頭款。

 

不過, 不是銀行辦理, 是自己公司參與。

 

因為那房子是私房, 每年交地稅就幾十人民幣吧。後來估計也就100+/年。

 

到2017年左右, 動遷開始, 給錢可以, 給房就是郊區。

 

回到70年問題, 不用擔心, 到時候,地稅會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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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m, 1958 年就買房了! -slow_quick- 給 slow_quick 發送悄悄話 slow_quick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0/2024 postreply 14: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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