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講不清,舉例。
股票,以留給孩子遺產的那天股價為準,以後賣,盈虧自然清楚。
沒交過稅的退休金,股價同上,但記得要10年之內賣掉交稅。
現鈔,如果不超過一個很大的數字,基本不用交稅。
房產,也是以繼承那時的房價為準,如果是150萬,馬上150賣掉,基本沒稅務。
如果生前就給孩子,稅務上好處壞處都有。比如房產,生前給後代時房價100萬,老人住到去世,房子值150萬了。孩子此時要賣掉,盈虧以100萬為準,好像去世後作為遺產較合算。
遺產的所有稅務實際對繼承人來講,主要是資本盈虧的稅務。隻有全部各種遺產超過幾千萬,才有遺產稅
不是會計師,隻是好為人師,不作數的。沒有討論州稅,這又是一個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