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小王正在美國讀書,是美國稅務居民。
小王在中國的父親轉到她在美國銀行戶頭上11萬美元,小王把這11萬美元全部轉給學校,用來付學費。
那麽這11萬美元算外國禮物 (Foreign gift)嗎?
如果是外國禮物的話,小王是一定要填3520表了。
我個人認為這11萬美元不是外國禮物,因為小王個人一分錢都沒有收到,全部交了學費。
案例2:
小李正在美國工作,是美國稅務居民。
小李在中國的父親轉到他在美國銀行戶頭上20萬美元,小王把這20萬美元全部投資給一家飯店。
那麽這20萬美元算外國禮物 (Foreign gift)嗎?
我個人認為這20萬美元不是外國禮物,因為小李個人一分錢都沒有收到,全部投資了。
我的看法對嗎?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