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早年借出去幫朋友很多,從買房的首付到買車,開餐館等等,這些錢朋友都按利息還給了我們。他們後來都比我博士後混得好。我作最後決定之前,都告訴朋友需要領導批準。有位朋友還以為我找借口不借給他們。。。
回頭看,當時確實對美國係統不了解。借出去的數量太多,最多一次差不多是積蓄的80%。但都是很好很了解的朋友。如果領導覺得不舒服,我們肯定不會借出去的。現在知道了借出去就要作收不回來的準備,所以,會很小心謹慎。你現在是麵子問題,給朋友說明白就好。如果因為這個朋友沒了,也能接受--不體諒你的朋友不需要的。另外,朋友的情況如果特殊到你必需出手,拿就隻能按自己的能力,和領導商量好,做好收不回來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