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是,把所有自己掙的都花掉。給孩子的錢要早給,不要等他們50歲了再給,

給孩子的錢當他們20-30歲時給和當他們50-60歲是給意義和用處大大的不同。捐款也一樣。錢要早捐。就像Mackenz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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