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那一代,經曆過兄弟姐妹分家產的過程。我父母已經給我做了一個好榜樣。到我這一代,我父母比他們的上一輩開通,一早就立好遺囑,並且公證好,交給我們這一代。在錢上,他們不需要我們的支持。生活上,他們願意自己住,從來沒想過要跟著哪一個孩子住。現在他們身體健康,一切自理。我經常跟他們念叨,有生之年,要吃好,玩好,把他們手上的錢都花掉。錢不夠了,我兜著。
對於下一代,我一早就跟他們說,我和你爸有多少錢,跟你們沒半毛錢關係。你們自己有多少錢,要靠你們自己去賺。有能力賺到錢,日子就輕鬆些。沒能力,就想想如何提高能力吧。總之,我不會給錢你們。孩子小時候,給他們提供一個好的生活環境和教育資源是我的責任。孩子們大了,我的任務完成。以後的路,靠他們自己的造化了。無論好壞,我都能感受。畢竟日子是他們自己的,不是我的。我管好自己的生活,錢花在自己身上,不給別人添麻煩。等我過世的時候,如果有剩餘,再留給孩子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