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過往歲月,在下多次投資買房,第一條標準就是地點,地點,地點。這是本人看書學來的, 不是本人的發明,記得書上說LOCATION, LOCATION, LOCATION。幾十年過去了,就這仨詞兒永遠烙在了腦海。so far so good 從未失手過。感謝上蒼!
2015年,話說某一豪華高層公寓期房項目,地點絕佳,與兩個地鐵站直接相連,一個在地上,天橋直達,地道過去也可;一個在地底下,公寓樓電梯直達,與同一項目大型商場直連,三者也是通過地道完全互聯互通。地上,地下, 與3棟辦公大樓相連(同一項目);周圍100米至200米範圍還有另外6個商場及眾多已有辦公大樓(我想到了潛在租戶,嘿嘿)。去機場6個地鐵站,去賭場6個地鐵站,去市中心6個地鐵站,均是直達。
買時價格高達131萬,由於看好的人多,幾千人排隊抽簽,輪到我選房時,已是下午3點,還是頂替同一經紀另一位客戶的名額(她抽中簽,但臨時決定放棄,本人一直未抽中,經經紀與發展商溝通,同意由我頂替。她四個顧客中,三個抽中,就我沒抽中),由於申購踴躍,群情激昂,發展商當天到此已坐地起價三次。
開發商員工給我20秒選房。由於提前做了大量功課,我一眼就看到我的幾個備選房門牌號碼之一,結果5秒就選定了,還是心中的最佳選項!
購房前幾天親戚朋友都勸我放棄,價太高,很久才會漲,害怕虧本。因為我的堅持,老婆大人還生氣不陪我選房(最後幾分鍾才到)。
現在如何,很好租!幾年下來,房子價格也快翻倍了。而同時期地點不好的房子,漲幅有限。現在租金幾乎可以付清月供。
老婆大人現在不得不服,哈哈哈!
後記
房子已租四年,已租了兩年的現有租戶與我商量想買下該單位,未接受,我覺得還有升值空間。最主要的是,房租好,根本不必擔心分期付款問題,坐等房子繼續升值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