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雙拚房。一個unit的房客很糟糕,糟蹋房子不說,語言上Abuse另外一個unit的租客,而且把公共環境弄得很糟很糟。我一直想趕他們走,可以被bully的租客不敢拿證據給我,怕他們報複。11月被bully的租客決定搬走,之後在我繼續放租的過程中,這個糟糕的房客也是很不合作----主要是環境,我沒見過那麽髒的人;和他們說,也是被罵回來,還拒絕我去inspection。
所以我心裏一直很煩,有時睡到半夜醒了,就想著怎麽對付他們,然後失眠。跟先生說,他不以為然,說隻要他們付租金,就不用趕他們走,本來就是爛區,挑來挑去也都是些歪瓜裂棗。說我對租客的期盼值不能跟好區的房子比。
現在終於他們付不出1月份的租金,決定自己走了。當然留下了追房租,追水電費,還有損壞費用的事情給我。先生的意思是,也不要追了,肯定他們也不會付的,我們自己認了損失,反正是報稅的。
我以前在這裏看到有人問房東應該多久去看一次房子,我記得我回答說,對於不好的房客,我每個月去看一次。檸檬覺得很crazy,老朽也在一個帖子裏說過,他的房子就是出了問題才去看。我現在回想,自從自己管理房子以來,好像煩心事就沒有斷過,租客的問題當然也有;但是,另一方麵是不是自己太在乎房子了?比如我去inspection,看到油乎乎的爐頭,油煙機就很不舒服。然後東西不好了,租客覺得可以湊合用,但是我都想換新的。租客不分垃圾和回收也讓我很不舒服,草坪不護理我也不舒服。。。搞得我先生有一次對我吼,說,如果這樣管理房子,你還不如回去上班。所以他堅決反對再買房子,說如果我再管多,被先煩死的肯定是他。
所以我想問一下前輩們。如果你們也是自己管理房產,你們把握的度在哪裏?我現在也覺得我有點像管我自己的家一樣在管出租房,這樣是不現實的,也是痛苦的。具體的問題,比如;如果不是緊急情況,租客報修,你們一般多長時間反應?租客把東西弄壞了而且是他們的責任,你們是馬上要讓他們賠付修理,還是先不管,退租時再酌情處理?租客如果不講衛生,你們會發通知讓他們打掃嗎,還是搬走時再說?。。。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