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出租房新法


住房

11. AB 12:規定房東隻能收取一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

12. AB 1418:將禁止城市通過嚴厲的無犯罪住房政策。根據這項提案,城市不能要求房東,使用犯罪背景調查來篩選租戶,且不能在沒有重罪定罪的情況下,驅逐涉嫌犯罪的租戶,或因為家族成員之一犯重罪而驅逐整個家庭。

13. SB 4:允許教堂. 宗教組織和非營利學院,在其土地上建造經濟適用房。

14. SB 407:指示加州社會服務部修改其審查寄養父母的流程,以確保LGBTQ青年,被寄養在支持性別認同的家庭裏。

15. SB 567:修改該州“無過失”驅逐法,使房東更難趕走租戶。從2024年4月1日開始,該法律要求如果租戶因為房東入住而被驅逐,房地產擁有人或其家庭成員,必須在90天內搬進該物業,並至少居住12個月。

16. SB 712:允許租戶在其公寓內存放電動滑板車和自行車,隻要電池符合特定的安全標準。如果電池不符合安全標準,那麽租戶可能需要購買責任保險,或者可能被禁止在室內充電移動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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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麽約束力。 租給誰,誰說了算?隻要不規定不交房租也不能驅趕就行。 -QinHwang- 給 QinHwang 發送悄悄話 QinHwang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30/2023 postreply 18:42:55

他們正在步步逼近 -bigcat2026- 給 bigcat2026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31/2023 postreply 11: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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