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到處找下一個建房地,既要舊,又要能出租,還要地點好。最後也算是找到了一個1910年的房子,想想那時在中國還是清朝。但現在的自住房建得那個難產,工人做幾天,停幾個星期。工期拖一個月,我就損失7千租金收入,一年就是8萬多。根本就死了建下一棟房的心。如果早知如此,年初就會買一個40多年的房,不會去買清朝房了。好在租金還可以,那就一直出租吧。
4月份,BC省政府宣布要over write市政府的zoning bylaw,一塊獨立屋的地要能建4個單位 ,11月份出細則。因為手上還有未付的工程款,而CIBC對高存款客戶,有貸款額度優惠,所以正好可以利用未付工程款去貸款。然後在大溫範圍,開始了一番尋覓。這時的目標是要有一定的出租效益,因為要貼很多現金流,但最重要是有rezoning的潛力。於是在6、7月份天天研究各個城市的OCP(official community plan),最終在一個開車30分鍾,但沒有過菲沙河的地方,買下了一房。此房最大的優點是在OCP裏,地是公寓zoning。這樣算來,我終於算有了一塊可以rezoning的地。
11月份,省政府的細則終於出來了,列了104個公交樞紐,沒想到我現在住的,剛好在其中一個公交樞紐的邊界上,最高可以建8層高的公寓樓,具體要看明年4月份市政府怎麽修改相應的bylaw。此房2011年花了137萬買入,是full duplex,2022年搬入其中的一半,另一半繼續出租。我住的這一半,樓下租客一直拖到今年4月才搬走。既然在造自住房如果不能很快拿到入住許可,自住的status就會失去,那麽如果我把現在住的轉成自住,以後rezoning引起的增值,至少我的這一半不就可以免稅了?按照以前其它地方rezoning的情況,一般rezoning後,房價是市場價的翻倍。算自住的話,那就是1百多萬的增值不用交稅。想想今年年中,到處去尋找可以rezoning的地,現在真是交了狗屎運,一大坨狗屎就在我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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