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 朋友今天股市收市後 見到金期貨大漲。 他在 $250的價位 short 了幾十手。$218 價位 covered. 說等亞洲開市後如果金再上 $250 他會再 short. 十分鍾後的電郵說 I covered too early. 截圖是 金期貨跌到 $213。 He left $5 on the table,但是已經賺了 $32.
這個朋友在 2008/9 之間現金買了一堆白玉房。近年來越來越痛恨做地主。從去年就開始 租客滿約了的就放出來賣。終於賣掉兩個 八九十萬的價位。明春再開賣。他喜歡 trading 遠於處理做地主的各種瑣事,說自己永遠做不了黃世仁, 而且地主的瑣事經常幹擾他的股市操作 (要在 Market hours 中去処理地主的工作)。
下麵有人說 Roth IRA 的,他有大概六七米在 Roth 裏麵。都是 stock market gain.
1998 那年他在市塲上賺了第一桶金六十多萬,知道自己有能力。決定辭去 在AT&T 的工程師職位。這個他和我商討過方案的可行性 - 把三十萬存在銀行定期作為後備生活費,餘下的做為股市操作的資金。說給自己一年時間專業做股市 如果沒有 雙位數的 gain, 他重新找份工作。 那一年的結果是近 60% 的收益。從此變成 國稅局定義的 Professional Investor。
當然大部分人沒有我這個朋友的能力 他也不去說服別人他的方法 to cumulate wealth 最好。各人找最適合自己的方式才是最正確 最好的選擇。我們都懂得事半功倍這句說話吧? 真的沒有必要去證明自己的方式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