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3月8日,中國加入《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以下簡稱《公約》)。2023年11月7日,《公約》將在中國和新西蘭間生效實施。《公約》將繼續適用於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
二、11月7日起,新西蘭簽發的《公約》範圍內的公文書隻需辦理新西蘭附加證明書(Apostille)即可送往中國內地使用,無需辦理新西蘭和中國駐新使領館的領事認證。
中國送往新西蘭使用的《公約》範圍內的公文書將不再辦理中方和新西蘭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改為辦理附加證明書。中國外交部是簽發附加證明書的主管機關,為本國境內出具的公文書簽發附加證明書。受外交部委托,中國相關地方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可為本行政區域內出具的公文書簽發附加證明書(具體名單見附件1)。附加證明書支持在線核驗,具體可登錄https://consular.mfa.gov.cn/VERIFY/。辦理附加證明書的具體程序和要求請登錄中國領事服務網(網址:https://cs.mfa.gov.cn/)或各地方外辦相關網站查詢。
三、自11月7日起,我館將停辦領事認證業務。對於新西蘭出具的擬送往中國內地使用的文書,請向新西蘭主管機關申辦附加證明書(具體參考信息見附件2)。
四、根據《公約》規定,一國出具的附加證明書用以證明公文書上簽名的真實性、文書簽署人簽署時的身份,以及在需要時確認文書上的印鑒屬實。辦妥新西蘭附加證明書不代表該公文書必然被中國用文單位接受。建議您事先向中國用文單位了解其對外國公文書的格式、內容、時限、翻譯等具體要求後再辦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