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七八年前了。我一個朋友/客戶的出租房。夫妻鬧離婚,丈夫搬出去了。妻子打電話給丈夫說要自殺。丈夫趕快趕過去並叫了警察。妻子把自己反鎖在樓上一間臥室。警察搭了梯子到那間臥室的窗口。也就是在眾人圍在房子周圍的時候那個女的對著自己開了槍。把屍體抬出去沿著樓梯一路血跡。
房東的保險公司cover了所有維修。 有血跡那一路地毯,牆壁統統換掉。連那層樓廁所也給換新了。說是被汙染了。在他們維修期間我去過。 當時房東在考慮是賣還是接著出租。 後來他們還是繼續出租了。老美好像不在意凶宅。
反正五六七八年過去了。現在還租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