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到了,火不大就爐子周圍著點,但救完火人家就把電氣水都關了,得以後檢查合格才給打開。
房客責任,但他哪有能力管後續,搬走就是了。
那一年是冬天,雪多苦呀,這房子不遠處有公車站,房子前麵有人行道,他們幾個一下雪就去掃,怕再出問題。
保險公司也難對付,不想賠或少賠,拖好久同意賠後,保險公司派來的管房子裝修的那個慢呀,一樓牆皮全去掉了,徹底裝修整個樓下,總算裝修完了,市政府驗房不合格,因原房主把二樓陽台裝了非常不錯的玻璃棚頂和側麵,這棚頂走法律哪年以前裝的不追究,以後裝的算違法,很不幸是以後年頭裝的,政府有照片為證,得拆除,好漂亮的屋頂還得雇人拆,沒著火事哪有這一出呀。
檢驗煤氣,電,水好像是不同部門,有的排期2個月,還有開通也要等排期,折騰差不多2年才合格,這2年沒房租收入,但貸款要還,關健這2年各方打交道太費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