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主一枚,一直在版上潛水得各位老地主們分享經驗,受益匪淺, 非常感謝!
最近我的出租房遇到了一個有點麻煩的問題,特地注冊了一個賬號想請教各位老地主們:
我幾年前從builder那裏買了一個townhouse作為投資房,買完一直出租,從來沒有rental限製,也不需要給HOA提供任何資料。但是今年不知道為啥小區的HOA board換人了,management company也換了。新的HOA board上台沒幾個月就給小區每家每戶地址寄信,要求投資房的房東提交lease給HOA, 信中沒有提到rental cap的事情,有一些房東從租客那裏得到了這個通知並及時提交了,還有一些沒有提交,我是沒有及時提交lease的房東。HOA前2個月用收到的lease份數除以小區的總房子數定了個15%的rental cap,在定rental cap之前已經提交lease的房子算是rental granted可以一直出租,沒有提交lease的房東等現在租客搬走之後,需要排隊拿到rental permit以後才能繼續出租給下一任租客。 如何拿到rental permit,就是現在被rental granted的15%的房子有房子賣了或者轉成自住房,空出名額,提交了rental permit申請並且剛好排在最前麵的房子才能拿到,排在後麵的房子繼續等待不能出租。
想請教一下各位地主們:
1) HOA定這樣的政策到底合不合理,程序上有沒有問題,這個15%的rental cap HOA並沒有召開會議讓owner投票,而是直接在HOA網上公布了這個政策,有owner在HOA會議上要求投票被直接無視。而且一般rental cap政策的製定不會影響現有的出租房,但是這個政策基本上算是強製一部分沒有及時提交lease的房東賣房子了。
2) 如果以後我的現任租客走了,在沒有拿到rental permit前出租可能會有怎樣的後果? 畢竟房子每空一個月都是損失。現在利率高,也不想賣房,主要不想丟掉前幾年拿到的3%的低息貸款。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