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個遲延的問題。
這個包工頭是勞模,住的離我家不遠,當時因為老人想加一個廁所,看他鄰居裏口碑不錯就找他,還還簽了一份合同。開工之前說兩周搞定。
一開始比合同上晚了兩個星期開工,跟我們打了招呼,我們說好吧。開工以後的二十多天裏斷斷續續出現了四天,就不見了。每天短信催也不回,到他家去守到了一回,答應馬上來結果也沒有。大概是快四十天的時候用短信道歉要接著做,並提議我們寫一條如果再MIA我們就不付錢。我們想想別人接手也困難就讓他做吧,也寫了這樣的條款,用短信發的,他也同意了。後來同意的時間因為施工有些問題又多給了他兩周,他還發短信說他覺得隻需要一周,兩周絕對沒問題。然後又不見人了。現在已經兩個月,明天就是最後的期限。我們每天發短信催,他中間就回過一次電話,說他家裏有急事,第二天來,結果自然也沒有來。
家裏亂七八糟,老人睡都睡不好,又有高血壓心髒病,之間穿過那些搭的架子還把腰扭了,我們不想再這樣拖下去了。現在我們的工錢付了四成半吧,工作大概做了六成?架子搭好了還沒鋪地麵水泥裏麵也沒弄。我們想找別人來做完得了,也不再付他錢(這是他之間答應的)。短信裏都有他各種答應和我們催的記錄,這樣以後還會有什麽隱患嗎?他倒是有執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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