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微小房東,請大家不吝賜教。 多謝!
有一個duplex,每側都有樓上3bed1bath要出租,每個要價$1800每月加utilities(大約¥250每月)。有如下申請者遞交了申請,都想盡快入住。
1. 一對黑人夫婦兩個女兒(10歲、12歲)
男的48歲,是truck driver,迄今在現在崗位工作半年,每月稅後收入4000;credit score 479, TOTAL DEBT $243.00(一張信用卡額度$300), BANKRUPTCIES Cleared, COLLECTIONS Cleared
女的35歲,是商店裏的上貨員,迄今在現在崗位工作2年,每月稅後收入1600;credit score 595, TOTAL DEBT $4676.00 (三張信用卡,共計額度$5250), BANKRUPTCIES Cleared, COLLECTIONS Cleared
倆人bankstatement裏都隻幾千塊錢.
原來房租是$1500,住了兩年,現在房東要賣房子,剛掛牌10天,看得到bank statement顯示半年內有按時付房租。
2. 一對阿爾及利亞的新移民夫婦帶三個孩子(倆男孩9歲6歲,一個女孩8個月)
男的37歲,在他們本國是個測繪師/測量師. 在他們國內有四萬多塊錢的存款,但隻帶了六千移民出來(說剛弄了銀行賬號,得有了長期居住地址才能再轉賬)。剛landing不到三周,住在airbnb。目前沒有工作,要考本地的license,自己抱很大希望很快能找到工作。
女的沒信息,起碼剛生了孩子得在家帶娃一段。
請問:
1. 感覺第二個更靠譜,對嗎?新移民沒有什麽信用記錄可查。也沒人可以co-sign。
2. 第一個還要考慮嗎?收入說得過去,也暗示付租房,但credit score都感覺太低了。這裏隻能收一個月的房租做deposit,如果要求付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的房租,可以安心租給他們了嗎?
不想兩間房子都空著,馬上就十月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