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是他們2019年底拿到綠卡,無論如何2022年底也到三年年限了。

如果假設父母2019年來探親,因為COVID滯留,開始申請綠卡,最後2020年底拿到綠卡。那麽2019-2020年底拿綠卡以前,他們即使不在中國,還算是有中國的自住房,因為萬一綠卡拿不到他們還是要會中國的麽。

但是前樓主說他父母2019年底就拿到綠卡,那麽無論如何中國的房子,2020年就已經不是自住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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