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妹妹是個嬌寵娃兒,不會理財,大概率會在爹媽過世後快速的散盡家產。哥哥應該把名字留在房子上,讓她將來

有個安身之處,不能那麽容易的把房子賣或者送出去。

反正哥哥也不會回去中國了,對兩個房子都無所求。但兩個房子哥哥都要掛名,一個讓妹妹住,一個給她掙房租生活。 至少她將來生活穩定。不要等到她揮霍光了再去救她。

過來人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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