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短信,她一概不回複。因為在給她口頭答複之前她給我發過幾個其人房子Approve她申請的截圖,也有一家想讓她簽約,所以我覺得她有可能是和其他人簽約不理我了,沒想到過了兩天,她又轉回來找我,說要簽約。我告訴她因為我一直收不到她的任何信息,打電話,發短信,一概不會,租約也不簽,我非常擔心,沒辦法,我隻好快速聯係其他人並move on further了。 我告訴她但凡她回複我一個字確認,我也不至於再聯係其他人。 因為選定了她之後,我已經拒絕了其他的申請人,並取消了後麵預約的潛在租客看房。 說心裏話,我還沒有找到下家,但是我非常反感這種出爾反爾,不好好溝通的人,怕和她簽約後以後住進去之後她再出什麽幺蛾子,所以寧可房子空著再繼續找租客,也確實不想和她簽約了。現在她在反複糾纏我,說她沒有和其他人簽約,也沒有其他的選擇,說是她的電話壞了等等原因,還說她已經雇人打包了,不和她簽約對她和她的孩子不公平,bla bla bla...
如果我不和她簽約,會有任何法律方麵的糾紛或者後果嗎?
敬請檸檬大俠及給位高手指點迷津。
拜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