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聽了莫名很感動,哈哈。也許是反例更容易印象深刻,總是覺得要小心小心再小心,生怕捉不住狐狸弄一身s,lol。“不要想著房客都是壞人,庸人自擾。” 是要好好記住的。
2:是,這位是收入寫了4600,房租2000,還得付孩子贍養費,實在有些替他覺得捉肘見襟。 他自雇做野外生存培訓的,很有季節性,自己是公司所有者,也沒法跟雇主確認他收入了。
3:多謝關於信用記錄的解釋!eviction 記錄洗刷不掉,破產會存在十幾年,壞信用最少七年。 的確是可以信任credit report.
後麵兩點補充也是從很現實的角度考慮了。感謝老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