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25歲的年輕IT白男,一年租約到期了,我就問他續不?
他妙答:你這condo的進門處,有幾塊地板翹變了形,因為上個月旁邊的冷氣房漏水所致。
我查看了一下,說:一點點啦!不仔細看,還看不出來呢!
我問:如果你續約一年,我就把那一塊地板,換成地磚,再漏水,用布擦亁就好,不必再換地板,如果租別人,就不必花這筆冤枉錢!
他說:行!我再簽合同一年!
我就忙著買地磚,找工人把那塊地解決了。
沒想到一周後,他來信息:因為電腦公司問題,他不續約了!
我氣死了:哎!因為你答應續約,我才花500塊錢,做了那不必做的工,你搬可以,但換磚的錢,我得從你的押金裏扣掉!
他說考量一下,跟他媽商量一下。(媽寶)
你說,如果他不答應我扣500刀押金,我咋辦呢?
都是口頭承諾,法律上,我能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