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三月買了一個期房做投資房,當時房市還挺火熱的,這個房子價錢特別好,就頭腦發熱買了,不顧當中有一個條款:第一年必須自住,第一年過了可以出租。當時想的是HOA是builder的HOA, 不會特別較真。 由於物流等等問題, 這個房子今年六月才造好,終於過戶,利率6.625%。 有先買的人已經找了房客搬進去,但是沒想到HOA特別較真,一定要租客搬走。我還沒找租客,也不敢找了。現在隻有下麵三個選項:
1. 賣掉,52萬買,爭取57-57.5萬賣掉,除去稅和中介費,不賠不賺。賣的原因主要是搬家太麻煩了,這個房子和我現在住的地方距離30邁,環境也不錯。
2. 搬過去住,過一年再搬回來。現在的自住房大小和新房差不多大小,但是在一個非常老舊的好學區,應該很好出租。 但是現在的自住離上班地方20分鍾,搬過去離上班地方40分鍾(但是一周隻需要去兩次)。現在離我最喜歡的健身房10 分鍾,將來要25分鍾。所以要改變一下我現在的生活方式,這個不是投資計劃中的。而且家裏很多東西要處理掉,有些覺得還挺好的雞肋要扔掉,還挺舍不得的。 投資的目的是越過越開心,但是一想到要離我上班和健身越來越遠,我就完全高興不起來。雖然我現在的舊房子有點舊房子的怪味道,但是location實在太方便了。
3. 空著到明年六月找租客(HOA的規定隻是第一年要自住),損失3000 刀 一個月的房租,這個損失有點大,但是避免了麻煩和生活方式的變動。可惜的是囊中羞澀,這個肯定是不會采取的了。
按照投坦的名言:能賣能不賣不賣,所以答案好像很明白。但是我還是想不清楚,很想聽聽大家的看法,要是你遇到這樣的情況會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