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本事找保險公司要錢,就有本事欺負人

讓他們上mechanics lien, 他們定期內(90天,看你本州法律)不起訴你lien就作廢。

如果起訴你,你就充當弱者,說保險公司賠多少contractor應該自己知道,如果強迫你付錢,要麽鼓勵過度施工,要麽鼓勵保險公司少付錢,總之是傷害消費者利益。所以法官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未來,應該判施工隊去找保險公司,而不是消費者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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