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s 就簽,略加點租。大幾率回答是no,不過是臨時苟合而已。沒關係,心裏有數了,一年lease到期後,放心漲房租。
我的做法是睜一眼閉一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手裏的房子多,沒閑工夫追房客屁股後麵找茬和收房租不相幹的事情,說白了就認得一個字,錢,其他都是浮雲。
下麵提到的我隻簽一年約,一年後自動轉為month to month,放手不管了。房客住滿一年後,大幾率會繼續住下去,這是一種慣性,站在房客立場,搬家好玩啊?站在房東立場,房客多,每年續簽約,煩死!除非住了十年八年,重簽一個約,更新房客信息。
做地主要追求最小付出包括時間,獲取最大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