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9點前offer 截止。上市幾天了,我們的agent剛打電話還沒offer。住的挺亂的,也沒好好維護。seller還沒開始找房子,想找大點的房子。
我們的agent加了條款:免費住30天。30以後$65/天。60天後還不搬走的話,$300/天。$2000 escrow, 搬走的時候東西搬幹淨了,沒有其它大損壞的話錢給seller。
agent說現在是賣家市場,基本沒加過這種條款。怕賣家不高興不接受。如果條款上寫60 天以後還不搬走,我們可以協商租給他們的話,怕影響貸款。
請假大家覺得escrow 要不要加?如果到時候一直不搬怎麽辦?先謝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