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貓瞭解的不錯,您所得到的判決應該隻是認定他拖欠 XX 刀的房租,所以給予您判決可以強製驅離。 應該並不是債務判決。
(賓州的法律,老貓不是很熟悉),但是理論上,驅逐房客與欠租的追償應該是兩碼事。
所以您應該用這個判決作為基礎,在小額庭 file 債務訴訟,取得債權。然後在當地法院請求協助債權執行,(這個部分,稱為 Request for Order of Execution)
取得債務判決之後,你的情況是需要 一個表格給他服務的公司的人事部門,要求該公司協助您 Collecting on a Judgment (馬州有特定的表格,從薪資中扣抵的是DC-CV-065),您應該可以在當地法院取得協助,找到相對應的資料。
同時,請參考這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