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381/7252658?from=wj_msg
有犯罪記錄,有不付房租的記錄,但報道講是“據悉”,記者也不敢惹他們。
所以,有如此記錄的人,哪怕是聽說,據悉,也要慎重。我也怕別人說我歧視,隻是告訴大家“慎重”,不是一概拒絕。如要拒絕,也不能用這些理由。
審核潛在的房客,不要省事,一定要背景調查,這點小錢不能省。
引起警覺的地方:急著要搬入,願意付比市場高的房租,願意一次付清幾個月房租,證件不全的,有不良記錄的,等等。原則,不能急,不能貪,十急九出事,一貪就虧錢。這是房東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