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找這事應該怎麽辦?

這個租客前一段時間說想要再續6個月, 那麽就是明年1月底到期, 我們說要加 10% 的房租, 她說太貴交不起, 然後就不提這事了. 

這個月她說月初隻能先交一半房租, 另一半稍後再交, 我們說可以, 但按合同上的要求是要交罰款的. 然後她就說屋裏有貓尿味道, 讓我們找人來除貓尿味. 關鍵是房子都住快一年了, 現在提出這個要求分明就是來找事的. 那一半的房租到現在也沒交. 

遇到這種情況請問大家應該怎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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