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驅逐房客的文件,寫的欠租戶是到目前為止的,但是因為他們還要下個月才清空,又要耽誤一個月,合同也是六月底到期。欠款數額是我提供的,到目前為止的租戶金和late fee. 請問當時是不是應該把租戶欠的算上到合同的截止日期還是應該是為上法庭為止的日期? 知道肯定不會還錢,就是有點疑惑。謝謝
請問驅逐房客欠款怎麽算
所有跟帖:
• court judgement 最後應該是算到警察貼條子那天。我根本就不在乎這些,因為你追回欠款的可能性基本是0 -QinHwang- ♂ (0 bytes) () 05/28/2023 postreply 08:47:02
• 算到離開的日子。追欠租還要再去法庭。 -守月- ♀ (0 bytes) () 05/28/2023 postreply 08:50:55
• 我這裏是按day rate 算到法官判決當天。 -IEbird- ♀ (0 bytes) () 05/28/2023 postreply 09:06:42
• 謝謝大家回複。判決裏還加上了7.75%的年利率。這個欠款有失效期嗎 -hello2099- ♀ (78 bytes) () 05/28/2023 postreply 09: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