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
申請人在簽約後,昨天晚上才告訴我,他們有一個人使用藥物大麻,控製情緒/焦慮.
我們還沒有簽合同,所以決定不簽合同.
因為簽約裏麵,不能smoking/products with THC.
但是本來是明天就要交鑰匙 和deposit。
3 個19歲的孩子來分租這個房子。
小孩的媽媽很upset。 希望我跟她談一談。
其實我們也很失望不成。 但是隔壁鄰居都有小孩。我也不想之後鄰居有抱怨.
我不知道有什麽可以說的。 因為在email裏麵,我沒有說拒絕的理由. 我在加州.
大家能夠給一些建議嗎? 謝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