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新年立即開始了驅逐。case在eviction公司和法庭之間已有整整4個月時間。期間與房客沒有任何接觸交流。
3天通知後房客沒有反應。公司file了訴訟文件,經過幾周拿到法庭case number正式立案。專人送達文件期間,公司試了5次房客沒有開門。公司讓房東自己確任房客已經搬走。房東2次黃昏時分驅車確認屋內所有房間均有燈光。公司向法庭申請post訴訟文件經一周多時間獲得批準。經過一段時間後房客向法庭應訴。從而公司向法庭申請上庭時間。上個星期剛與公司交流,被告知等法庭處理申請等待期至少21天,出庭時間至少還要再等21天。公司說縣裏的另一個法庭等待申請目前至少是60天。
今早不到7點忽然接到房客的短信,問房間的鑰匙是郵寄給房東還是留在房間裏。不回複不行,回複又怕掉入坑裏。畢竟這是個聰明老練的單身母親房客,懂得如何最大程度的爭取社會福利和私人的資助。已經沒有交租13個月了,再拖下去還會爭取到3個月時間。這個短信是說她正在搬家?正在考慮搬家?還是有啥房客的算計?
還沒有與驅逐公司聯係,估計從公司自身利益考慮得到的回複很可能是搬走了就撤訴。如果case有變化和閃失,公司已經拿到非常容易得到的律師費。再重新開始對公司也沒有多大損失。如果私下與房客交流溝通錯了,我們自己承受失誤的結果。不回這個短信好像也不行。
目前我們該怎樣辦好?請教大俠們和網友們的智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