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都有福利房的說法,他應該把現有地產賣了租Section 8

回答: 流浪漢土地問題續五匿名33332023-04-21 18:38:19

我的那塊地也就值五萬,他的地根本不值錢,不能住人的地方。頂多值個兩三萬,賣了手上拿現金,去租Section 8福利房。我有一處在紅州的小房子租給了一個非裔的單親母親,一般都是政府出大部分錢,去年她大約收入上漲了,成了主要付費方。

有些諷刺的是,大力宣傳聖母思想的藍州福利其實很差,而主張自主勞動的紅州反而有福利可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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