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租客分為兩大類,付錢的租客和幹活的租客,當然付錢的租客是絕大多數,幹活的租客是少數。一般人是租客不付錢就驅逐,我是看人下菜,如果能幹活,事情就好商量。這樣做的好處就是我老找得到人幹活,即不肯幹活也不肯交房租的是絕對少數,等待他們的隻有一條路就是被法院驅逐。我這個小地主沒有建立專業團隊資本,但是有了些蝦兵蟹將,基本上從裏到外,水電熱氣,屋頂維護,屋頂翻新,水泥活,修車,維護機械,割草修籬笆都能調的動人,雖然是蝦兵蟹將但是從我的記錄上看通過各種inspection還是可以的。而且以我對他們的了解,我能基本保證事情能做完不會半路撂挑子,坐地起價的可能雖然有但是有房子作為製約也不會太出格。現在我在琢磨如何發展一個與政府住房補貼打交道的人,我這有一個租客對政府補貼係統好像很熟悉,每次我要趕她,她都能及時找到政府補貼,而且與人打交道的態度並不很nasty,總給人一副人畜無害的樣子。
我信奉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給我幹活的人沒有人抱怨過我少付錢。我最大leverage就房子,我是親自管理租客所以對租客情況比較熟悉。知彼知己才能打勝仗,而我最熟悉的就是租客,一般我的租客都是長期租客,即令驅逐租客我也盡量不搞成太敵對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