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廢話也不多說了,自從被環境部門給出了會給流浪漢發一個notice的答複以後我和另一側鄰居聯係了。這是他兩給我的回複:
If they(the government) fine him enough they can force the sale of the land to satisfy the fines. They're just being lazy because they don't care.
我的這塊地的前地主是一對加拿大白人夫妻,遭遇流浪漢問題以後和我采取了一樣的過程,得到了同樣的我們這個藍州政府吊兒郎當的答複。他們當時也是被美國的極左聖母行為給嚇怕了,於是索性賣地。順便提一句:我曾經在加拿大福利部門--流浪漢收容所打工過,並且以前我在加國的政治傾向是左傾的,不過我不得不說,加拿大的左和美國的左完全是兩個概念。比如遇到流浪漢問題,加拿大福利機構通過政府資助對他們統一管理,而美國極左派的做法是:讓一個流浪漢糟蹋了一片環境以後,讓一百個周圍的正常人替他買單。
話說我的另一側鄰居白人夫婦看似比我年齡還大,而且長期居住在那一帶,沒想到在去年還是踩坑買了那塊地,現在發瘋一樣想賣掉,他們就是覺得在這麽個問題上浪費時間沒意義。於是鄰居問我是否對賣我那塊地感興趣,因為對街的夥計想同時收購我們兩個人的地,如果我感興趣,他們就把我的聯係方式告知對方。我同意了,因為我也不是神也不是鬼就是個普通人,我和其他人的感受一般來說是一致的。現在等著有買家和我聯係吧,不折騰了。
大環境改變不了咱就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