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倆,媽媽最近辭了工作。女兒25,邊讀書邊工作,收入大概每月2000。因為sinblings之間意見不一,母親在賣她父母留下的(目前她們的住所)房產,已進入escrow,這將是未來的生活來源,但我沒問她能分得多少遺產。信用:母親690(醫療賬單糾紛使信用受損), 女兒720多。看了房後當場交了申請表,說4月上旬可以入住(這好像滿足波大列的不租的幾種情況之一)。我還沒問她要銀行存款monthly statements。
不知是否靠譜?還沒查信用及背景調查,比較猶豫。如果不打算要,我就拒了,把申請費退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