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個是到更高級別上訴了?沒經過這麽複雜的。以前有過驅逐上庭,房客沒來,法庭判贏。過一個月房客又訴,說上次走錯路了

要求重來,就重新開庭。開庭時我這邊律師和PM都到了,房客又說他請的律師沒來,又延期。然後房客要求提交更多材料(一個名詞我忘了),我這邊律師又向法庭提交了材料。再次開庭後,法官仍判贏,但根據房客的訴求改了第一次判決的金額,把律師費等雜費都去掉,隻剩下房客按天欠的房租,大概隻有原來的一半金額。這次前前後後在法庭折騰了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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