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就結了吧。所以人口簡單的,關係簡單的,不用will ,trust也行了吧?就

根據繼承法走完程序一年半載的無所謂,政府收些手續費也不會高過律師費。

關係複雜的,前妻後夫,親生私生子女啥的,立立遺囑信托啥的還是有必要的。

我理解得對吧檸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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