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是C區,和A區相比,地主已經price in 了高驅趕率。房租和押金都應該有所調整。
小弟愚拙,6年級生,今天一個B區的獨立屋首次在警長的保護下重新獲得房屋的所有權。總共耗時(從發最後一次notice算)11周,還有大約5-6周清潔/修理/招租才能重上軌道。欠租,水電費,晚交費,法庭費,驅逐,清潔,空置等等總共損失近萬元,小地主及地主婆的心髒肝髒脾髒等等器官均嚴重受損,大腦細胞成片死亡,頭發幾乎全部脫落,失眠失憶失智若幹天。
筆記如下:
- 房客去年三月入住,從四月開始就運用故事大王的本事,死了人,住了院,丟了工作,夫妻感情問題,孩子心理健康雲雲。每次發Notice之後交一些錢。我總共發了六次Notice. 直到死人的理由第二次出現,才發現自己被PUA了。
- 發Notice要及時,田州要14天,但是累犯隻要7天。
- 在通知期間如果房客把欠款全部付清,就不能申請法庭;
- 過了期限,房客再交錢也沒關係,照樣可以要求法庭審理;
- 法警貼通知時間不定,我的案子大約3周,然後在過一周就可以上庭。但是我命庫,法警出錯,又趕上年底法官休假,結果又耽誤了三個星期;
- 出庭非常簡單,房客沒有出現,我贏。
- 10天之內房客可以申訴,他沒有行動,第十天是周日,順延周一(假日)順延周二。第十一天我去法院申請警長協助驅逐。
- 3天後警長打電話,說4天後可以執行。要求至少找四個人,準備垃圾袋雲雲。
- 昨日偵察,發現房客還沒搬走,頭大。一夜無眠。
- 今早八點,警長出現,和房客交流,房客走出房子。半小時後找了個搬家的車。
- 警長說要文明執法。如果搬運過程中故意損壞房客的物件,我要賠償。
- 我要求房客交出鑰匙,車庫門遙控器。警長認為不在公務範圍之內,要我不要和房客糾纏。地主損害房客違法,房客欺負地主應當. 呸呸呸。
- 警長不厭其煩地教育房客,要注意保存各種與地主往來的記錄,和法庭/警方保持溝通。如果他當天上庭,法庭會介紹他去一些維穩的慈善組織,有很大機會能得到各種資助。
- 老哥四個馬不停蹄,三個半小時把2400sqft的大三居搬空。警長指示,房客的個人物件,比如一針一線,油瓶醋瓶子,都需要給房客。要不然不算搬空。
- 所有東西都放在前院和車庫前麵,48小時之內房客有權利拿走。之後的垃圾由房東全權處理。
- 警長最後過目,東西全部清空。然後表態執法過程結束。讓我關門走人。我再次要求房客留下鑰匙和遙控器。警長要求我保持冷靜,否則...
- 今日事畢。進入療傷期。
一個有驅逐記錄的房客背後,肯定有一個傷痕累累的小地主,小地主婆,小小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