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時間原是 12/20/2022. 放棄了正在佛州的度假趕回參加庭審。誰承想站在法官麵前才被告知:房客在開庭前給法庭打了個電話說是染上 covid-19. 為我們出庭的律師要求下次庭上房客出示正規的新冠檢驗報告。法官答應了。其實上庭前她已經決定推遲出庭時間2周。法官說考慮到近期新冠病人增多理由成立,下次出庭時間為01/05/2023.
今早按時來到法庭,電子屏幕上沒見到原告名字。馬上詢問法庭助理,被告知法官將新的出庭時間安排在01/17/2023. 沒有法官記錄也不知推遲的原因。我們的律師到來後也很詫異,她事先沒有接到任何法庭通知。一番查詢她拿到房客在今天開庭前file的一個文件,說新冠沒有痊愈不能到庭。法官又一次批準推遲出庭時間。律師問為啥沒有事先得到通知看到房客文件,法庭說健康狀況房客有privicy不能事先披露。
房客以這種合法技術手段拖延了一個月時間。律師根本就質疑房客新冠理由的真實性,今天出庭前不需要有正規的醫生和檢測機構的證明就能拿到法官的推延,隻要說今天隨後提供給法庭醫學證明。但這就是法律和法庭的程序。
下次出庭不知道房客還有啥新的拖延招數。碰到這樣一個會玩弄法律程序的房客實屬不幸。痛定思痛,也提醒大家選擇房客一定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