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工程,我自己弄。
2.小修,她先問問我要用我的人還是她的人。告訴我她的人價格。我對比一下,我做決定。有時,我的價格高,我會讓她幫我找兩個比價。然後用低價的那個。我有時候找到好的工人,還會介紹給她。
3)late fee.全歸我。還跟我說,遲兩天交才好,你有EXTRA MONEY好拿呀。
4)所有我讓她list的房子,(一般在差區。好的區我自己LIST), 篩選到合適的房客,才會把全套材料交給我。我同意才簽LEASE.
我這家PM管了大概300個房子左右。
我跟PM打交道,首先要尊敬人家。第二,抓大放小。第三,不要摻和在房客和PM之間,PM不好管理。我一旦租出去之後,(我自己show的房子),即選定租客之後,PM管所有BACKGROUND CHECK AND LEASE.之後,我會把租客號碼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