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退休教師不幸患上癌症,我有兩年沒有加租。她挺感激的。今年加租了,幅度與其他人一樣,但加租後還是最低的。她沒有說什麽就簽了。
另一位退休人員,她丈夫腿不好,想換到一樓。我好不容易等到一個一樓房客搬走了,讓她考慮。她覺得房子比她的差,提了一堆要求。我說你有三個選擇,原地不動,另找房子,三天內完成換房(我付了三天的房租讓原房客提前交房)。一開始她抱怨很多,質問我能不能睡好覺。幸好我仁至義盡,睡得踏實。最後她還是在三天之內完成換房。複盤一下,我確實沒有必要幫她換房,但如果能在力能所及範圍幫助一個人,我會很開心的。
在疫情期間對好幾位房客給予一定的通融,後來欠租基本上都補上了,有的是自己補上的,有的是申請到政府救濟。
正常情況下惡意欠租,一律委托律師走程序追債/趕人。不願自己親為,以免影響心情。
做好事以自己願意為底線。不強人所難,也不想為人所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