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時間沒趕上,不算疏忽,也不是欺騙,律師做事情總要花時間的。這個不要下次不還是沒法省$5000?

來源: MMMMM06 2021-10-13 17:55:0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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