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我寫了不少關於攢錢退休的帖子, 包括指出退休攢錢的計算公式、估算的幾個誤區,目標的向下修正("如何發掘出更多退休的錢")等。
我認為攢退休錢的Goal是為了保證退休後衣食住行醫不愁,而不是過了八十歲後還有多少個millions。 畢竟人過了八十歲後,哪怕再多的百萬,麵對紅燒肉、大龍蝦、美女、帥哥在你麵前,說不定連看一眼的眼皮都翻不起來。
今年看來大家都賺得不少,肯定有一些人已經攢夠了, 也就是達標了。
那麽達標後的Goal又是什麽呢?
我認為就是到了該花費這個自己積累大半生的nest egg,而不是為貪圖維持高增長的積蓄而繼續工作。 因為這是無止境的, 而你能盡情花費這筆積蓄的時間卻是有限的,無論你現在是五十歲、還是六十歲。
通常退休分三個階段Go-Go, Slow-Go, and No-Go歲月,這是不以你個人的意誌為轉移的,取決於你的健康狀況。 剛退休時活動能力還較強,能夠隨心所欲地去世界各地遊山玩水,這就是Go-Go階段。 到了70歲後,隨著視力、膝蓋、體力等衰退,會進入Slow-Go階段。 最後進入No-Go階段,每天隻能坐在電視機前,或者搬入nursing home,等待人生的終點。
如果已經達標,還有什麽理由繼續在一個你夢寐著幾十年都想退下來的工作呢? 估計一個很大的"理由"是,不少人會抱守SSA所謂的"正常退休年齡"(normal retirement age)。 然而,它隻是一個暗示、或者說是一個誤導。 退休年齡就好比結婚年齡一樣,哪有什麽"正常年齡"? 多數人會在25-30歲之間結婚, 你可以說這是所謂正常的結婚年齡,但任何人都可以在25-30歲以外的年齡結婚,不會因為"民政局"規定25歲的正常結婚年齡而按時結婚。 找到對的一半,很早就可結婚。若一直找不到那一半,隻能拖到三十好幾,甚至更晚。
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當初攢錢的目的不是為了攢錢,而是為了自己在有生之年能夠享用這筆錢。 已經達標的、手握N個百萬的人,若繼續熬到65歲、67歲甚至70歲才退休,豈不白白defeat當初幾十年努力為達標而存錢的purpose? 沒能過上幾個美好的Go-Go年,卻很快不得不進入花費較少的Slow-Go年。 既然這樣,當年為何不少存點、多花點? 豈不是自己對不起自己啊。
注: 本文不涉及是不是該留錢給小孩、留多少的問題。 因為如果你有意願給小孩留$50萬,你的退休開支預估是$100萬,那麽你的退休攢錢Goal 就是$100+$50=$150萬。
最後在看完我這篇後,我好奇地想知道,在這裏有多少人,在達標後卻依然還覺得該繼續賴在工作崗位上不肯離開的?
以前的帖子: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