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後區艾姆赫斯特(Elmhurst)一棟住宅19日清晨發生三級火災,導致房毀且三名住戶死亡、四人受傷,此後調查人員在火災現場發現助燃劑,懷疑大火或是故意縱火導致;
23日又有消息指出,警方在華人屋主的汽車裏發現與火災有關的助燃劑,且該華人房東曾有試圖驅逐該棟火災民宅內消防局出動140餘名消防員及多輛雲梯車,用了四個多小時才把火勢控製住;大火造成二樓的兩名住戶和三樓的一名住戶死亡,還有四人受傷,包括兩名消防員。租戶的紀錄。
隨著進一步調查,此案又有新發現。
警方表示,警員和火災調查員22日晚持搜查令搜索華人房主陳埃裏克(Eric Chen,音譯)位於法拉盛的家和他的豐田(Toyota)休旅車時,搜救犬在車內發現三副手套,上麵有助燃劑的痕跡。
警方隨後查封該汽車,還扣繳行車記錄器、一台電腦顯示器和一個硬盤;事故仍在調查中,尚未有人被逮捕。
根據房屋紀錄,此民宅建於1960年,至今已多次易主,目前由一家有限責任公司擁有,陳埃裏克是該公司的注冊代理人,於今年2月以120萬8150元購下這棟法拍屋。
據悉,作為房東的陳埃裏克,曾試圖驅趕房屋中的八名租戶;此民宅報住八人,但在火災中喪生的三人並不在這八人之列。
曾在2018年因非法改建地下室成六間臥室,被罰款並強製清空,清空令在火災發生時仍有效;
去年和今年初,都有人向樓宇局投訴,稱有幾十人住在房子裏;檢查人員最近一次到該住宅檢查是今年5月,自那之後未收到投訴。
類似這種房東為了驅趕租霸房客,放火燒自己房子的案例其實並不少見,在加拿大溫哥華、在美國都經常出現這種情況,到底是什麽原因導致房東要出此下策呢?對此您有什麽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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